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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學刊
關注()【雜志簡介】
《政法學刊》是廣東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學院廣東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的社會科學學報,于1984年創辦,1987年經廣東省新聞出版局標準,取得國內統一刊號(CN44-1007/D),是全國公安院校率先獲準公開發行的正式期刊,2000年取得國際標準刊號(ISSN1009-3745),《政法學刊》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的辦刊方向,立足廣東,面向全國,理論聯系實際,注重學術性、應用性,始終保持刊物的思想性、理論性、創新性和指導性,創刊多年來力求學術品位與應用價值兼備,倡導理論探索與施展研究并舉,緊扣時代脈搏,緊抓時代熱點,與時俱進,不斷創新,達到外在形式與內在質量的完美統一,備受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厚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不少文章在學術界引起較大反響,《新華文摘》、《全國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和《中國人民大學復印資料》等刊物多次全文或摘要轉載了其所刊發的學術精品,為繁榮我國法學、公安學、犯罪學的教學和科研做出了不懈努力,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公安司法實踐發揮了積極作用,辦刊質量在全國公安學校名列前茅。
【收錄情況】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收錄
中國中文(法律類)核心期刊(1992)
全國百強社科學報(2006)
中國人文社科學報核心期刊(2005)
“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數據庫來源期刊”和“中國期刊網”、“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來源期刊”。
【欄目設置】
主要欄目:公安論叢、偵察學研究、法學論壇、犯罪探索、刑事技術、公安教育。
雜志優秀目錄參考:
1.低警戒度監獄功能定位與行刑特點研究 張曉菲,黃建華,徐平原,Zhang Xiao-fei,Huang Jian-hua,Xu Ping-yuan
2.城市反恐重要目標安全防范試點與研究 周慶,Zhou Qing
3.公安微博客對現代警務機制創新的影響研究 劉桂玲,Liu Gui-ling
4.公安院校本科教學合格評估工作的思考 周心捷,Zhou Xin-jie
5.警務實戰訓練內容體系分析 田文學,唐瑞民,Tian Wen-xue,Tang Rui-min
6.論海巖公安題材文學作品的情境創設及成因 趙理直,Zhao Li-zhi
7.社會矛盾的文化化解之路——以主導文化與多元文化的關系為線索的嘗試性探索周茜蓉,程金生,易勁鴻,Zhou Xi-rong,Cheng Jin-sheng,Yi Jin-hong
8.國家社會管理與法治的辯證統一 彭彩虹,Peng Cai-hong
9.關于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及其全球化的幾點思考 于語和,劉順峰,Yu Yu-he,Liu Shun-feng
10.解構與承繼:《韓非子》法治理念的時代轉換 周慶峰,Zhou Qing-feng
11.習慣法視角下的客家民間宗教——以五華縣平安村為例 謝乃煌,Xie Nai-huang
12.論我國中小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信心構建——以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方式的選擇為視角 李偉群,吳丹青,Li Wei-qun,Wu Dan-qing
13.宅基地流轉的法律問題研究——以宅基地使用權繼承和“小產權房”問題為切入點 李集合,王歡,LI Ji-he,WANG Huan
14.稅務和解對行政和解的擴張——以案件范圍為中心 潘登,石琦,Pan Deng,Shi Qi
期刊發表論文范文:從亞洲內陸邊疆到中間圈
摘要:拉鐵摩爾在對中國邊疆的研究中過于強調北方邊疆,而忽略南部邊疆,強調地理和經濟因素對中國核心區域的范圍的界定,而未能認識到南部邊緣地帶與核心區域互動的復雜性,以及這些互動在形塑華夏過程中的作用。王銘銘在“藏彝走廊”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中間圈的概念,這一概念涵蓋了拉鐵摩爾提出的內陸邊疆地區,也包括了西南的藏彝走廊和東南的部分少數族群。在考慮中國的南部邊疆問題時,從核心圈、中間圈和外圈三個圈層的互動角度來解讀這種時代變化,對中國人類學和歷史學的研究是非常有意義的。
關鍵詞:期刊發表論文,內陸邊疆,中間圈,多元一體,南方邊疆,天下觀
王明珂在對族群邊緣進行研究時,有一個非常形象的比喻:當我們在一張紙上畫一個圓形時,事實上是它的“邊緣”讓它看起來像個圓形。造成族群邊界的是一群人主觀上對外的異己感,以及對內的基本情感聯系。中國的邊疆在哪里,應該同樣由圍繞它周圍的異文化族群來決定。中國歷代的王朝更迭基本發生在內陸,來自海洋外的威脅只是晚近到清末才開始加劇,因此,在官方傳統的史書中,對游離于帝國外的世界的描述具有明顯的區別。同樣是化外之地,亞洲內陸邊疆的形象往往更為人格化,具有明確的世系和經濟生活描述,只是在某些不符合中原倫理道德的習俗方面為史官所輕視。與之大相徑庭的是帝國的南部邊疆,包括西南邊疆和海洋邊疆,前者稍好,在史官的記載中雖然模糊不清,但有逐漸清晰的趨勢;后者是帝國最不關心的區域,是充滿未知和危險的黑暗地帶。
政法學刊最新期刊目錄
中國式社區警務的實踐進路、范式轉換和發展趨向
摘要:中國式社區警務是基層治理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載體。中國式社區警務需要立足中國本土歷史和經驗,致力于中國式社區警務的實踐、范式和發展趨向描述,實現中國式社區警務的機制歸位和話語重塑。中國式社區警務發端于革命戰爭時期,歷經政治化、科層化、多元化的發展過程,具有控制、管理和治理的實踐模式特征。中國本土歷史和經驗帶來社區警務研究從“物”到“人”的范式轉換,在中國形成了有別于西方的具...
多元主體參與視域下網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報告機制研究
摘要:世界范圍內網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形勢愈發嚴峻,構建高效的犯罪報告機制尤為必要。網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報告機制是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制度的網絡延伸,有利于推動“線索——證據”間高效轉化,減少犯罪黑數產生。放眼域外,部分國家探索出基于多元主體參與的網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報告機制,主要包括“美國——加拿大”模式、英國模式與澳大利亞等三種模式。我國可在批判借鑒的前提下從以下幾個方面構建網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報告機...
過境免簽政策下臨時入境外國人閉環管控策略研究
摘要:過境免簽政策對我國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但這一政策同時也對外國人管控提出了新的挑戰。由于該政策允許的臨時入境具有特殊性,使得我國對外國人的管控面臨一系列潛在風險。為加強閉環管控的實效性,建議從境外、入境、境內、出境四個關鍵環節入手,實施全方位的綜合策略,全面降低潛在風險,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得到有效維護
從積極預防與回應走向消極預防與適應——試論網絡黑惡勢力犯罪刑法理念轉向
摘要:網絡社會對黑惡勢力犯罪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黑惡勢力犯罪借助網絡形成了組織松散隱蔽、犯罪成本低廉且犯罪擴張面迅速的網絡黑惡勢力犯罪。面對網絡社會對黑惡勢力犯罪的再構,包含刑法觀與刑法模式的刑法理念的選擇成為能否有效懲治網絡黑惡勢力犯罪的關鍵。積極預防性刑法觀是網絡黑惡勢力犯罪治理的主流刑法觀,并驅動了回應性刑法模式在網絡黑惡勢力犯罪領域的運用。積極預防性刑法觀能夠塑造刑法參與治理網絡黑惡勢力犯罪的基本...
人工智能刑事風險的識別與規制
摘要:人工智能“基于風險方法”的治理實踐需要前置法與刑法的協同共治。面對異質多元且輻射廣泛的人工智能風險,對其進行刑事風險的識別與類型建構當屬人工智能風險刑法規制的邏輯起點。人工智能刑事風險具有客觀實在性與現實關聯性的基本特征,其內部又存在直接性、可侵害性、結果導向性等不同具體要求。風險屬性、內容與程度的劃分標準導致對人工智能刑事風險的范圍界定時而過窄、時而過寬,無法完全兼顧形式層面的明確性與實質層面的...
論“惡意補足年齡”規則的本土化創建
摘要:以生理年齡為唯一認定標準的刑事責任年齡標準欠缺科學性,阻礙刑法懲罰和預防犯罪的功能發揮,也難以滿足社會治理的現實需求。為落實少年司法中的“雙向保護原則”,回應民眾對正義的期許,引入“惡意補足年齡”規則在我國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在借鑒域外“惡意補足年齡”規則成功經驗基礎上,我國“惡意補足年齡”規則本土化構建應立足于我國的實際情況。適用年齡范圍以10-14周歲為宜,罪名包括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
行政訴訟禁止反復條款的實證研究——基于374份司法裁判文書的實證分析
摘要:我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禁止行政機關在依法院要求重作行政行為時作出與原行為基本相同的決定。然而實踐中,行政機關普遍違反該條款,導致行政爭議陷入循環訴訟。在此類案件中行政機關敗訴率顯著高于行政訴訟整體水平,且法院層級及其與行政機關的級別差對判決執行呈顯著相關性。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關于法律解釋權存在的結構性沖突、事實認定的困難和司法機關缺乏制裁行政機關拒不執行判決的手段,均在客觀上縱容了違法反復。...
“隱形經營者”身份認定的司法困境與協同治理
摘要:基于278份裁判文書的實證分析揭示,二手交易平臺中“隱形經營者”(以個人賣家身份持續從事營利性交易的主體)的涌現,引發經營者身份認定模糊與責任規避的法律難題,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究其根源,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對“經營者”界定模糊、平臺身份認證及分級機制缺陷以及司法裁判標準不一。為破解該難題,亟需構建立法、司法與平臺協同的治理體系:其一,立法層面應明確《消法》中...
合同無效的返還規則與利益平衡
摘要:合同無效的返還請求權存在不當得利說和物權返還說之爭議,從體系解釋角度看,我國民法應采有因性學說,合同無效的,物權變動同時無效,所有權自動復歸讓與人一方。但返還規則的構建仍需兼顧合同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受讓人一方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與留置權,以擔保其支付的價金。雙方亦可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讓與人享有物權性更正登記請求權,該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之限制
知識使用者權的理論基礎與實踐證成
摘要:知識使用者權的權利屬性與可救濟性在我國頗受爭議。知識產權的擴張與濫用加大了保護使用者權的現實意義。采歷史與實證方法發現,使用者權發端于著作權法學,擴展至整個知識產權法學領域。使用者權在公共領域、利益平衡與功利主義等理論中都能獲得理論支撐。使用者權是社會公眾獲取和利用知識的權利,人權法、憲法和民法為使用者權提供實體依據,合理使用、強制許可、反壟斷及制裁程序濫用等制度為使用者權提供程序救濟
“反走私研究專欄”征稿啟事
摘要:<正>廣東歷來是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的前沿陣地,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反走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走私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能力和治理水平,廣東警官學院與廣東省公安廳打擊走私局聯合成立了反走私研究中心,旨在為反走私工作持續提供高質量的決策參考和智力支撐。為快速傳播反走私研究進展和創新成果,《政法學刊》計劃開設“反走私研究專欄”,熱忱歡迎各位專家學者不吝賜稿。征稿包括但不限...
“新型犯罪研究”征稿啟事
摘要:<正>當前,隨著生成式人工智能嵌入犯罪,傳統犯罪呈現一系列新特點,以電信網絡詐騙為代表的新型犯罪在組織形態、侵害對象、犯罪工具、犯罪手段等方面持續翻新,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并威脅人民群眾安定生活。為了進一步探索犯罪的新變化,為打擊、防范和治理犯罪提供理論支持,廣東警官學院《政法學刊》近期向社會各界誠征“新型犯罪研究”稿件。征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內容:1.傳統犯罪的新手段、新類型、新發展研...
技術—權力—正義:人工智能在警務決策中的倫理挑戰與應對策略
摘要:人工智能通過數據驅動和算法優化提升了警務決策過程中的執法效率,但也引發了算法偏見、隱私侵犯及程序透明度缺失等潛在的倫理問題。傳統“技術工具論”因忽視技術的社會政治意涵與權力關系,難以全面解析這些挑戰及其本質成因。“技術—權力—正義”三元分析框架揭示了技術重構警務權力格局、算法與數據權力集中化挑戰傳統執法權威、權力分配失衡干預司法正義等關鍵機制。算法公平、數據規范、制度監管和社會參與構成了應對這些挑...
比較法視野下跨境賄賂的要件重塑與責任阻卻——以“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為中心
摘要:研究制定反跨境腐敗法是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健全反腐敗涉外法律法規體系的重點任務,跨境賄賂的法律規制則是反跨境腐敗立法的主要內容之一。為落實《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國際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初步確立了跨境賄賂的刑事追訴路徑,但在跨境賄賂的特殊性、規范指引性等方面存在明顯缺陷,可以從“入罪”和“出罪”層面予以完善。基于比較法經驗,在“入罪”...
新《公司法》董事第三人責任條款的理解與適用
摘要:隨著公司治理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作用的增強,其侵犯第三人利益的風險也相應增加,而此前《公司法》對董事第三人責任規定不足。新《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的修訂引發了廣泛關注,學術界對此也存在諸多爭議。圍繞該條款展開,辨析法定責任說與侵權責任說,明確董事對第三人責任為侵權責任。其構成要件包括董事的職務行為、損害后果、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以及因果關系。研究并界定責任的邊界和范圍,如責任主體、損失領域、第三...
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法治邏輯、價值與實踐路徑
摘要: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中國基層治理實際問題,結合現代法治精神,把社會治理中的矛盾糾紛化解納入法治軌道,堅持“源頭預防、人民主體、德法兼治、柔性化解”的原則,創造性破解基層治理難題,實現了傳統治理文化的創造性轉化與現代基層治理的創新性融合,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層治理的生動實踐。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關鍵點上,從法治視角出發系統考察“楓橋經驗”在新時代守正創新,梳理其法治淵源、闡釋其法治理念,...
論輕微刑事案件“提存式和解”模式
摘要:刑事和解是犯罪治理的重要司法路徑。協商式刑事和解模式具有“交涉性”“合意性”等特征,這一旨在通過協商達成和解并影響訴訟走向的程序設計,在被害人下落不明、天價索賠等情況下,已面臨著失靈風險。這不僅會降低刑事和解的適用比例,阻礙被追訴人獲得從寬利益,被害人的賠償權益亦難以保障。作為協商式刑事和解模式之替補,提存式刑事和解模式具有確保從寬措施平等適用、助推矛盾糾紛化解、平衡雙方利益訴求等實踐優勢。但是,...
法院決定逮捕的實踐樣態與規則重構
摘要:人民法院決定逮捕存在逮捕的刑罰要件、社會危險性要件適用度低,逮捕與裁判結果關聯度高的表現。主要原因是保證案件順利審結目的的異化、逮捕羈押與裁判結果的人為匹配以及內外部監督的缺乏。逮捕的本質是強制措施,與案件裁判結果無關;公民獲得能力安全,應以參與到逮捕權力的行使為前提。應構建未決羈押一體化平臺,打破法院決定逮捕的封閉圈;發揮逮捕刑罰要件的門檻作用,促進取保候審的替代適用;發揮律師在捕后24小時內訊...
盜竊罪規范性占有的認定與建構——從偷換二維碼行為切入
摘要:主張偷換二維碼行為成立詐騙罪的觀點有所偏頗,但對于該行為構成盜竊罪的結論仍需進一步論證。我國盜竊罪的犯罪對象應當包括財產性利益,占有在行為對象和行為性質上存在雙重規范性擴張,占有對象的規范化具有合理性,但占有行為的確定應以事實控制力為前提。在具備事實控制力的場合,根據時空間要素與規范化依據的不同,占有的判斷可分為事實控制力的補強和修正兩種情形。占有財產性利益同樣以事實控制力為基礎,但事實控制力的判...
論無因果性的中止——犯罪中止成立條件的再解讀
摘要:當中止行為與可歸責的既遂結果未發生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時,行為人仍可成立犯罪中止。中止因果關系必要說不合理,因為它排除了那些自始不能既遂的行為成立中止的可能性;而客觀失敗未遂標準違背了中止犯作為刑罰阻卻事由的性質。應采用主觀失敗未遂標準,即使中止行為后發生不可歸責的結果,行為人仍能成立犯罪中止。中止因果關系不要說更為合理,它符合中止犯減免處罰的依據,并可通過文意解釋與現行法相符。無因果性中止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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